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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3/5/25 16:15:08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按揭房分割协议是否办理公证,由夫妻双方自行做决定,对于共有房产的分割是可以先由双方自行协议处理的,如果还没有完全取得房屋的产权,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等把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再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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