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2/10/8 15:19:38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如果双方提出离婚诉讼,一审案件将被判决,但不一定会被判决。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或者能证明另一方有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反复教导不能改正的;
(四)因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
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法庭如何判决财产分割
离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的分割进行判断,只有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才可以分割。一方个人财产未分割的;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