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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遗产公证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1/4/18 8:16:04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办理遗嘱公证在民法典中需要哪些手续没有明确规定,而遗嘱公证细则中有明确额规定,相关材料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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